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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里的清朝监狱
2016-03-14 字体:[ ] 浏览次数:
     □ 胡勇
  民间曾经流传的谚语“车船店脚衙,无罪也该杀”,是形容旧时候有五种职业属于令人痛恨的藏垢纳污之所,混迹于这些职业中的人常常会干一些伤天害理、杀人越货的勾当,其中所谓的“衙”,即包括着看押犯人的狱卒、狱吏。
  从这个谚语中,人们虽然可以推想中国古代封建专制时期狱卒、狱吏的贪墨与残暴,但往往只是一个抽象概念而已。近日,偶然读到我国清代康乾时期的著名文学家、桐城派古文奠基人方苞所写的一篇文章《狱中杂记》,对于旧时监狱的恐怖与黑暗便有了一个清晰而具体的印象。
  据记载,方苞自幼聪明好学,诗词文章被称为“江南第一”。然而,康熙五十年方苞因给事涉文字狱的《南山集》作序,被株连关进刑部大狱。康熙五十二年,在当朝大学士李光地极力营救下,得到皇帝“方苞学问天下莫不闻”的御批,遂免死出狱。
  方苞出狱后,对自己触目惊心、九死一生的狱中经历和见闻始终不能释怀,于是辗转反侧、愤然命笔,写下了《狱中杂记》这篇文章,使人们对于当时的监狱的腐败有了一个真切的了解。
  在文章开头,方苞以冷峻的笔调描述了狱中瘟疫流行、死者枕籍的惨状:刑部监狱“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也就是说,一个关押着二三百人的囚室中,死了的人和活着的人在夜间脚碰头而躺着,无法转动,这样一来,瘟疫便越传染越多,每天染病而死者多达数十人。
  地狱般的恶劣状况,为狱卒、狱吏徇私枉法、勒索钱财创造了条件。方苞接着写到,只要牵连入狱,无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狱吏、狱卒皆百般折磨,使其在不堪忍受时不得不送钱送物,以获优待或者取保在外:“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最终,“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在这篇文章中,最为恐怖的情节是对死刑犯行刑者的描述:“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犯人们马上就要被执行死刑了,这些冷酷无情的狱卒、狱吏们依然没有丝毫收敛:如果不给钱财,就让你死的痛苦不堪。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桐城派古文虽被称为“桐城妖孽”,然而方苞的这篇杂记却不但言之有物而且言之有序,其中一个个貌似信手拈来的生动细节,在某种意义上说,比某些洋洋万言的法制史专著更有利于人们对封建专制时代司法腐败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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