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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10-09 字体:[ ] 浏览次数:

为推进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为现代监狱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我省《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苏法宣办[2017]3号)要求,结合全省监狱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监狱,推动领先发展,服务全省大局”目标,按照“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要求,强化组织机制,狠抓重点环节,完善基本制度,创新方法途径,推进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各级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大力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使全系统上下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现代监狱建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着力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三)深入学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突出学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学习与国家法律学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四)深入学习与平安监狱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与监狱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监管安全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保密法、环境保护法等与监狱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监狱企业合法有序运行。认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九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切实增强严格遵守铁规禁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深入学习与法治监狱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监狱系统推进依法治监工作意见》,全力抓好推进依法治监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抓好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省局《江苏省监狱系统计分考核罪犯实施办法》、《江苏省监狱系统罪犯基础分加扣细则》等规章制度,切实把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放在重要位置,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监狱执法工作中。

三、主要举措

(一)突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必修课”。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法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采取专题法治讲座、集中研讨交流、撰写学习体会等,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深化学习效果。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涉及执法领域、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等重大问题,党委在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学法考勤、情况通报制度,将学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科监区长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包括学法用法情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条线业务和工作职能,制定学法用法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业务会议、政治学习为载体,有针对性地组织日常学法活动。全体民警要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加强个人自学,做到学法任务、时间、效果“三落实”。科级以上民警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加强法治能力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全省监狱系统民警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各类在职业务培训中必须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教育内容,把宪法法律纳入岗前培训、任职培训、晋职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提升党员干部法治能力。

 (三)坚持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理念。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江苏省司法厅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和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决策权限、内容、程序等严格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参与决策咨询、规则起草、执法工作等活动的机制,对重大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严格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深化监狱刑事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狱民警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四)创新学法用法工作载体。树立“互联网+”思维,运用江苏监狱网、电子政务平台,依托微博、微信、智能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切实加强网上学法平台建设与应用。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学法渠道,展示工作成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结合监狱工作实际,针对不同条线、不同岗位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学法用法制度措施。要结合重大任务、重要节点、热点事件,以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法治实践体验为主要形式,适时开展主题学法用法专项活动。要加大对监狱执法工作典型案例的收集、汇编和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案例评选活动,做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引领系统上下并带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法治监狱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把学法用法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健全组织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整体谋划,注重协调推进,与条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达到“两促进两提高”的效果。要加强工作保障,积极落实时间、人员、经费、场所等基础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在发挥本系统自有资源、法律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的基础上,注重“请进来”,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展载体、深化内容,不断提升学法用法工作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对单位和个人学法用法工作的日常检查、跟踪督导和考核评价,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基本项目,列入民警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规定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责令整改,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刑事执法质量考评,确保系统上下学法用法工作严肃认真开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类别化、制度化,加强工作调研,勇于探索实践,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创新发展。要注重挖掘和选树学法用法工作的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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