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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进入监狱采访服刑人员审批
2017-09-15 字体:[ ]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新闻媒体进入监狱采访服刑人员审批。

二、设定依据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4]39号)。

三、申请条件

1、各级新闻媒体采访服刑人员;2、监狱和服刑人员同意接受采访;3、采访人一般不超过三人。

四、办理材料

新闻媒体书面申请,应当说明:1、新闻机构名称;2、参与采访的人数、姓名及职务,采访人的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3、被采访单位的名称、事由,被采访人的姓名、罪名、刑期、服刑地点;4、采访提纲和采访的主要内容5、申请采访的日期;6、采访内容发布的媒体名称及栏目名称和具体日期。

五、办理地点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88号)。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七、联系电话

025-86265204。

八、办理流程

由新闻媒体提出申请;省监狱管理局新闻信息中心受理;省监狱管理局征求监狱意见,监狱征求服刑人员意见;省监狱管理局新闻信息中心审核;局领导批准。

九、表格下载

请见附件

新闻媒体采访审批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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