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108/2018-00619 体裁: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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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12-13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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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了吗?我省对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定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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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了吗?我省对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定规矩

政府购买了哪些公共服务?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了吗?彩票公益金是怎么使用的?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都将从政府部门得到答案。记者近日从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了解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将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为使社会公益事业更透明,我省本月初出台实施意见,首次对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系统、明确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度高,做好该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于维护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促进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意义重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主任张旻表示。 

根据相关实施意见,政府应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例如,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要重点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方面。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并督促与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在公开渠道、方式等方面,该实施意见也有具体要求,如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定向发布、精准推送,使公开更接地气;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向公众传递政策意图、具体措施、有关规定。

(来源:新华日报)

原文链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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