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监狱老病残犯管理办法》之规定,我省监狱对老病残犯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单独的计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分类考核;监狱根据老病残服刑人员考核结果,结合刑期、奖惩等情况,在生活、会见等处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减刑、假释时不设定提请减刑、假释比例,减刑幅度可以适度放宽,假释可以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