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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务公开是指公开哪些方面信息?
2018-05-10作者:省监狱管理局 编辑:省监狱管理局供稿单位:省监狱管理局 字体:[ ] 浏览次数:

一、监狱的性质、任务和职责权限。二、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三、对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管理工作进行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四、服刑人员收监、释放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五、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六、服刑人员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和途径。七、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建议书。八、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九、服刑人员狱内又犯罪的处理程序和结果。十、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十一、对服刑人员服刑改造表现进行考评的条件和程序。十二、服刑人员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十三、服刑人员获得表扬、记功或物质奖励等奖励的条件和程序。十四、服刑人员受到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等处罚的条件和程序。十五、服刑人员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条件和程序。十六、服刑人员通讯、会见的条件和程序。十七、服刑人员离监探亲、特许离监的条件和程序。十八、服刑人员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有关情况。十九、服刑人员劳动项目、岗位技能培训、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有关情况。二十、服刑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情况。二十一、监狱执法管理重大事件的处置及调查情况。二十二、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除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外,监狱还应当依法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公开有关服刑人员的个人服刑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一、监狱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二、对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三、监狱对服刑人员实行分级处遇、考评、奖惩的结果,以及对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四、服刑人员立功或重大立功的结果,以及对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五、监狱批准服刑人员通讯会见、离监探亲、特许离监的结果。六、服刑人员参加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社会自学考试、考核的结果。七、服刑人员从事的劳动项目、岗位和劳动报酬以及劳动技能、劳动绩效和劳动素养的评估等情况。八、服刑人员食品、日用品消费及个人钱款帐户收支等情况。九、服刑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体检结果以及疾病诊治等情况。十、监狱认为需要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公开的其他信息。

对服刑人员公开,除向社会公众和服刑人员近亲属公开的内容外,监狱还应当以监区为单位,向服刑人员全面公开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以及对结果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处理方式,但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罪犯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狱务公开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服刑人员近亲属及服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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