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警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刑罚执行办案质量,近日,彭城监狱对基层民警进行了刑罚执行工作业务培训,各监区教导员、副教导员和内勤民警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监狱结合近期监区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适用,尤其是对三类犯认定“确有悔改表现”,“财产刑”执行情况判定,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期、幅度,减刑假释严格控制情形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基层民警加深了对刑罚执行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对提升监狱民警执法能力和监狱执法公信力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