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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为有效激励罪犯积极改造,省局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省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择优呈报办法(试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根据现实改造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进行量化排序,根据排名情况择优拟定罪犯减刑假释名单,体现刑罚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办法(试行)》实施后对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工作起到了较强的规范指导作用,受到了较好的执法效果。但随着最高院减刑假释最新司法解释以及省高院讨论纪要的出台,部分减刑假释政策发生变化;加之司法部的罪犯计考办法实施,考核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试行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已经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该项工作被列为江苏省委司法体制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中。因此,我省监狱需要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订,从而进一步规范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工作,提高监狱公正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