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监狱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心关切、做优做强政务发布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对新《条例》贯彻实施作出部署。一是严格按照新规定,办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贯彻苏政办发〔2018〕112号文和苏政办发〔2019〕50号文两个文件精神,在《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苏狱法〔2019〕4号)的基础上,制定了《省监狱管理局关于修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苏狱法〔2019〕5号),指导各监狱单位严格按照新的办理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二是做好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更新,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按照新《条例》精神,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了更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扩大政府采购、国有资源交易领域主动公开范围,将局属各监狱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源交易信息整合到江苏监狱网集中对外发布。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素质能力。5月29日,举办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导就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了专题讲解,为全系统严谨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指明了方法路径,提升了业务能力。
(二)深化刑罚执行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公开、公正、透明。推进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推进集中办案模式,严格落实集体审议案件规范,实现办案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文书制作“三统一”。依法办理提请减刑假释案件22347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5件,从启动程序到庭审结束,全部过程严格依法公示。在12348中国法网及省局门户网站“江苏监狱网”主动公开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20532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135件。修订并公布《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处理规定》,保障服刑人员亲属及公众知情权。在江苏监狱网发布刑罚执行数据信息5次,按季度公布全省监狱减刑、假释情况及获得各类技能证书情况。常态化做好会见场所狱务公开工作,为服刑人员亲属查询劳动改造岗位、计分考核、等级处遇、行政奖励、刑罚变更等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发放狱务公开手册。扎实开展执法工作社会监督。第七届局聘特邀执法监督员以全省监狱机关依法治监、公正文明执法和民警队伍廉政建设等为重点,到监狱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活动3次,监狱机关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主动通报监狱执法工作情况。加大监狱执法活动宣传力度,协调安排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等来监开展警示教育140批8830人次。进一步丰富社会公众参与的形式和载体,全省各监狱共开展“监狱开放日”、“媒体看监狱”等活动110场次。以“弘扬宪法法律精神 彰显政治改造优势”为活动主题,在全省监狱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开放日27场次,共邀请1600余名“两会”代表、地方有关部门、社会帮教人士等进监开展主题活动。其中,12月3日,省局在苏州监狱举办宪法宣传周监狱开放日活动,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19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召开新闻发布暨舆论引导专家咨询会,通报全省监狱工作,广泛征求新闻界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狱务公开服务热线管理。健全内部管理标准,全面实施《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运行服务规范》,常态化做好热线运维工作,为罪犯亲属、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求助服务、投诉受理”等服务。全年受理各类来电27873条,通过流转单处理办结231件,为罪犯亲属提供罪犯所在监狱、监区、通联地址、邮汇收发等基本信息查询10125次,改造信息查询5803次,政策法规类咨询2674次,为政法机关、律师提供业务查询2417次。对接办理省政府12345政务服务热线流转单145件。持续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面向服刑人员亲属随机电话问卷调查5459个,完成有效问卷2600份,公正文明执法满意度达99.6%,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70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务员招录等关键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以信息公开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在江苏监狱网及时全面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规范公布监狱管理局本级、各监狱预决算信息,并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国有资源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印发实施《关于严格执行国有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主动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年内,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局机关采购项目6个。常态化做好江苏省监狱国有资源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内容保障和日常运维,审核发布系统内采购公告1711件,成交公告1503件。实现采购项目在线审核,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在网上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对主体单位、项目名称、资格条件、报名方式、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获取及开标评标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国家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290条。坚持公务员招录信息主动公开。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做好2019年新警招录工作,及时在江苏监狱网上公布《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考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工作程序,规范招录新警438人。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强化政务发布平台支撑,健全以江苏监狱网为主阵地,以江苏监狱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为移动端的“一体两翼”政务公开平台。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坚持主动发声,完善江苏监狱网搜索即服务功能,让公众全面了解监狱工作动态。实现年度网站总访问量1465329次,发布政务信息3574条。其中,更新机构概况类信息65条,发布政务动态信息987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522条。在江苏监狱网设立专栏,主动公开年度全省监狱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开展政务互动交流。做好电子政务网、江苏监狱网的局长信箱办理工作,及时受理反馈各类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全年共受理来信412件,其中政策咨询类327件,意见建议类49件,投诉举报类36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率100%。发起在线调查、民警征集活动6次,参与调查征集网友11470人,收集有效调查样本11179个、工作建议51条。加强重要信息内容保障。在江苏监狱网及时转载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政府网、司法部政府网及省政府网站的各类重要信息276篇,做好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等政务信息内容保障。推进政策解读专题发布。立足刑罚执行主责主业,围绕扫黑除恶、宪法宣传、罪犯改造等主题,综合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对政策措施进行形象化解读。发布解读材料3条,制作图表图解、音视频等解读产品10个,进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传播力和知晓度。深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深度挖掘政务发布新媒体宣传优势,主动与中政委、司法部等微信公众号进行互动合作,创新运用微电影、微视频、H5、MV直播等表现形式,全年共发布微信266条,单篇最高阅读量60000+,微博764条,单篇最高阅读量50000+。先后有30篇原创作品被人民日报、长安剑、中国长安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转发推广。监制选送的微视频《第三只眼》荣获第四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十佳作品奖,微电影《清雷》《清网》分获第四届平安江苏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一、二等奖。微信案例《警官,这批次我能减刑么?帮忙预测下呗!》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江苏监狱微信公众号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依法、服务、开放、便民”原则,畅通线上线下申请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比减少36.3%。7件申请均按期规范答复,及时答复率100%。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有1例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后原告主动撤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803.430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6 | 6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发布传播力方面,由于受众面较窄、信息发布的分众化程度还不高等因素,监狱工作政务发布的传播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分众化、差异化信息发布,主动分析受众需求,制作更加及时、精准的政务发布、政策解读产品,更好的回应关切、引导预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充分彰显江苏监狱执法“为民、便民、利民”宗旨,贴近广大服刑人员亲属会见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监狱会见日作出调整,将周末休息日及节假日一并纳入会见日范围安排。除工作日外,全省监狱各监区每季度至少安排一个休息日(含法定节假日),接待服刑人员亲属会见。江苏监狱2020年会见日安排已在江苏监狱网对外公布。加强会见场所规范建设。明确会见室规范化建设标准,统一规范监狱会见室标识标志,统一设置便民服务功能区,合理划分不同类别会见功能区域,全力打造集普通会见、宽见、远程视频会见、律师会见、亲情共餐、亲情帮教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会见场所,全省32个关押点会见室全部成功挂牌文明执法窗口。规范会见制度建设,制定实施《罪犯会见管理标准》、《会见服务标准》,有效提升监狱会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强化便民服务举措。会见室统一配备空调、电视机、饮水机、手机充电台、轮椅、公共雨伞,并布置有罪犯一周食谱食物展示柜、狱务公开查询触摸屏、自动存取款机等,部分会见室较远的监狱专门配备接送车,接送服刑人员亲属往来会见室。会见室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承诺登记后30分钟安排会见等措施,会见办理实行“一站式窗口、一条龙服务”,确保服刑人员亲属会见现场办、一次办、立即办、马上办;中午会见室不休息,民警轮换用餐,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运转,非会见日会见室均有民警值班,保证特殊会见、零星会见及时办理。开展远程视频会见。拓展会见渠道,上线运行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实现全省监狱与省内市(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全联通,有效发挥远程视频会见在修复社会关系、拓展社会帮教、激发罪犯改造内生动力的积极作用,努力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家门口会见”。
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