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108/2021-02777 体裁:    通知
主题分类:    业务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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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5-31 文件下载:    
信息名称: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裴兆庭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内容概述: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裴兆庭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

    经研究决定:

    裴兆庭同志任省洪泽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中平同志任省洪泽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溧阳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浦林平同志任省洪泽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苏州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陈晨同志任省盐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镇江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海涛同志任省盐城监狱党委委员、副政委(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丁山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张小军同志任省盐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吴强同志任省连云港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浦口监狱二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惠浦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钱玉同志任省连云港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郭爱军同志任省连云港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赵应宏同志任省高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浦口监狱二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惠浦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明同志任省通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苏州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新华伟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箕强同志任省边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江苏省京江服饰制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洪升同志晋升为省洪泽湖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同志晋升为省盐城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兆飞同志晋升为省连云港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家旺同志晋升为省连云港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推荐刘好千同志担任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企业职务变动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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