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108/2021-02777 | 体裁: | 通知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
文号: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1-05-31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裴兆庭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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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裴兆庭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党委: 经研究决定: 裴兆庭同志任省洪泽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中平同志任省洪泽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溧阳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浦林平同志任省洪泽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苏州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陈晨同志任省盐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镇江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海涛同志任省盐城监狱党委委员、副政委(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丁山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张小军同志任省盐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吴强同志任省连云港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浦口监狱二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惠浦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钱玉同志任省连云港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郭爱军同志任省连云港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赵应宏同志任省高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浦口监狱二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惠浦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明同志任省通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苏州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职级,不再担任江苏新华伟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箕强同志任省边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江苏省京江服饰制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洪升同志晋升为省洪泽湖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同志晋升为省盐城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兆飞同志晋升为省连云港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家旺同志晋升为省连云港监狱四级高级警长,推荐担任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推荐刘好千同志担任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企业职务变动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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