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108/2024-06969 | 体裁: | 公告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监狱局 |
文号: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4-11-06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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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内部高压线杆迁移工程项目的竞争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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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内部高压线杆迁移工程项目的竞争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高压线杆迁移工程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或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花山集团-JY-2024-091 1.2项目名称: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高压线杆迁移工程项目(第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1.4预算金额:29.600000万元 1.5最高限价:29.584832万元 1.6采购需求: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高压线杆迁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工期:2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说明: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供应商可以选择线上方式或线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选择线上方式获取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份彩色PDF版本文件发送至2813953638@qq.com(电子邮箱)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选择线下方式获取的,应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至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 3.3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4.3其他:供应商无法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可邮寄送达响应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寄送达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供应商须承担因邮寄产生的未及时送达、丢失等风险。采用邮寄送达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如未发送,视为默认按初次报价成交。 五、开启 5.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磋商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 7.2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 7.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sjyglj.jiangsu.gov.cn/col/col49344/index.html?number=06”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sjyglj.jiangsu.gov.cn/col/col49344/index.html?number=06”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或获取采购文件的邮箱。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高淳区 (3)联系方式:吴静海025-57375595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3)联系方式:孙工15951802192 8.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吴晓霞 (2)联系电话:025-57375730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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