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108/2024-08218 | 体裁: | 公告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监狱局 |
文号: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4-12-23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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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大中心”项目土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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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大中心”项目土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花山集团-JY-2024-141) 一、招标条件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四大中心”项目土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9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四大中心”项目土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四大中心”项目土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四大中心”项目土建改造工程: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本工程资格审查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⑤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使用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的投标人须将新版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12月23日 09 时00分到 2024年12月31日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请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原件扫描件(jpg格式)②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彩色原件扫描件(jpg格式)③文件费汇款截图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word格式),以上4个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970849810@qq.com,招标代理单位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或将纸质版招标文件快递至投标人。招标文件费用汇款支付宝账号: 1326685735@qq.com(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简称)(2)现场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1215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2楼多媒体会议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2楼多媒体会议室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2、关于投标人开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开标会。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025-5737559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花山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人:吴晓霞 电话:025-573757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人:冀晓月 电话:025-83203815-803 电子邮件:/
2024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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