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108/2024-05645 体裁:    公告
主题分类:    业务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监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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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9-05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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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淳监狱关于大伙房9个月干货咸小菜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内容概述:    
时效:  
江苏省高淳监狱关于大伙房9个月干货咸小菜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淳监狱大伙房9个月干货咸小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监狱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9:3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高淳监狱-JY-2024-100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大伙房9个月干货咸小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7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采购大伙房所需八角、桂皮、香叶等19类干货和什锦菜、榨菜、五香萝卜干9类咸小菜本项目包括采购、运输以及可能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其它相关伴随售后服务等,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本次采购确定货物单价,分批配送,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保证供货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具体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民营机构的,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供应商为非民营机构的,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说明: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7),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二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hsjtjyb@163.com

3.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将响应确认表格式见附件四)填写后发至hsjtjy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同时预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 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1)现场送达

送达地址: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

送达联系人:汪峻

联系方式:025-57375730

2)快递方式:

快递地址:南京市高淳区 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

快递收件人:汪峻

联系方式:025-57375730

特别说明:推荐使用顺丰快递方式送达,注意响应文件密封且快递袋封面上注明报价内容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寄达的视为不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3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高淳监狱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两份,包含一份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并编制页码。

2.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规模类型划分。

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5.本次采购监督部门江苏省高淳监狱纪委联系方式025-57375599。

6.有关本次交易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监狱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方式:025-57375739吴桂山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峻

电话:025-57375730

 

 

 

江苏省高淳监狱

202495


附件1:附件:询价文件(高淳监狱-JY-2024-100)【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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