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监狱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瞄准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的现代监狱”总目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中心工作,聚力提质增效,严格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8681条,通过“江苏监狱”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517条。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出击,全面公开执法管理信息。加大制度性(政策性)文件、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人事任免、统计数据等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省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相关信息。根据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在江苏省预决算统一平台、江苏监狱网及时规范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及各预算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情况。全面公开采购信息和成交结果,共公开采购意向79项,预公开采购文件511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318条,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822条,在江苏监狱网发布交易信息8079条,实现采购项目交易信息全程公开透明。及时链接转发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规范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4566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6件,发布刑罚执行、罪犯职业技术教育获证统计数据185批次。
二是依法依规,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要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经沟通撤回8件,2件属于咨询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规范答复,按时答复率100%。无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内容,作其他处理的8件。
三是多元拓展,巧用新媒体公开信息渠道。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关于推进江苏监狱新媒体工作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门户网站、“双微”等平台,主动设置议题,搭建与社会公众交换意见、表达诉求的有效渠道,对公众关心的刑罚执行、罪犯汇款、会见帮教等事项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江苏监狱网便民问答等进行回应、解读,定期发布更新会见日,对网民后台留言做到1个工作日内回复。江苏监狱微信公众号粉丝数20万人,阅读量4100余万;微博粉丝数8.4万人,阅读量1200余万,江苏监狱微信视频号粉丝量4万人,阅读量700余万。构建新媒体“云+”办实事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云信”“云帮教”线上执法服务,共开展“云信”15期,累计转递信件22023封,开展“云帮教”活动60余期、覆盖1.5万余组家庭。
四是健全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局长信箱”桥梁纽带作用,“局长信箱”共受理来信259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率100%。规范运行962326狱务公开热线,共受理各类来34486电件,办理12345流转工单383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按照《江苏监狱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邀请执法监督员参加2024年国际家庭日、六一、中秋、12.1主题帮教和重要罪犯减刑假释联席听证会,主动通报监狱执法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举办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8 | 8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体现为:政务公开内容的保障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数量较少。此外,在与公众互动回应方面,质量仍有待提高,回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也需要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力深化全省监狱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精准把握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平衡,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为参照,全面梳理并完善各项工作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在政务公开领域的关键作用,在江苏监狱网以及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平台,全方位公开展示全系统的工作成果。同时,切实利用好网上局长信箱,规范962326狱务公开热线的运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新媒体“云+”办实事机制,上线推广“苏煜服”便民服务小程序,持续打造并优化“云信”“云帮教”“云回应”等系列服务产品,不断加强江苏监狱新媒体的建设与运维管理,切实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