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108/2026-00120 | 体裁: | 公告 |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监狱局 |
| 文号: | 主题词: | ||
| 发文日期: | 2026-01-16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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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康新戒毒所(局江北医院)关于江北医院侧墙拆除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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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康新戒毒所(局江北医院)关于江北医院侧墙拆除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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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北医院侧墙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KJY-2026-003 项目名称:江北医院侧墙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拆除某建筑装饰墙顶层墙体(标高16.800以上)。主要内容包括砌体拆除、垃圾清运、零星抹灰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自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选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现场管理,项目经理(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作业人员应具备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报名获取 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函填写后将报名函与报名资料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不需要),均加盖公章]发至邮箱pkjyjyb@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邮箱中关注查收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北门招标室(山水金盾花园路口向内直行至道闸门处)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北门招标室(山水金盾花园路口向内直行至道闸门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根据交易文件要求认真制作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交易当日,除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外,现场还有一次最终报价机会,通过评审的合理最低总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3.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1000元,缴纳形式见采购文件;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无息退还。 4.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可在报名成功后按以下方式联系现场勘察事宜: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851785725、025-57077269。供应商的响应视为是对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现场情况等的充分完整理解且无异议,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有关本次交易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康新戒毒所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 联系方式: 025-570774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57077269
报名函 (将扫描件发送至pkjyjyb@163.com) 江苏省康新戒毒所: 我公司下载并认真阅读了贵单位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特此报名。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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