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108/2026-00761 体裁:    公告
主题分类:    业务类 发布机构:    江苏省监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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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3-27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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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关于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江苏省监狱系统医疗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概述:    
时效:  
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关于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江苏省监狱系统医疗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江苏省监狱系统医疗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0407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K-JY-2026-020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江苏省监狱系统医疗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63.00000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63.000000万元。

1.6采购需求:江苏省新康监狱(局中心医院)采购江苏省监狱系统医疗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江苏省监狱系统26家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①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202510月至20263月)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②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③近六个月内(202510月至20263月)银行出具的供应商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评审办法。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请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03日17:00,登录(苏采捷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https://scj.51consult.cn),按照要求免费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并获取采购文件。平台服务费300.00元(费用一旦缴纳,任何情况不予退回)。

注:①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注册成功后,后续可以参与平台上发布的项目。②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必须在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9201511087,QQ:1475027123。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40709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19层)

4.3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开启时间:20260407093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电子响应文件应为已签章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若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相关不利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3政策功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供应商参与磋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苏省新康监狱

2)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竹箦镇西安泰路10

3)联系人:薛主任

4)联系电话:0519-87696263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19

3)联系方式:骆工 025-83704009

8.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骆工

2)联系电话:025-8370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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