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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学者在监狱的所见所闻
2014-07-17 字体:[ ] 浏览次数:
        丹麦的学者谈到,在最近获奖的文章里,John Pratt对斯堪的纳维亚的刑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在2008年,John Pratt将这个制度作为关押水平低和实际监狱条件的例外,进行了介绍。他认为,在这个刑罚过剩的时代,有必要改变前进的方向,专注于其他的刑法制度能从像斯堪的纳维亚刑法制度这样的特殊制度中学到什么<社会科学前沿>。学者认为,尽管他的历史性分析既有趣,又有同情心,但没有关注生活世界、生活和工作在刑法执行机关里的人的现实情况。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Malene Molding Nielsen将其研究成果发表在科研出版社2012年6月《Advances in Applied Sociology》(应用社会学)英文期刊上,学者在这篇文章中,对Pratt宽泛的比较分析进行补充、完善,对这套刑法制度内部很快的审视了一遍。学者仔细观察了囚犯的牢狱生活经历,以及对这种生活的适应。这些展现了在丹麦的开放式监狱里,安全和控制工作,还有刑罚支持和激励工作如何开展。本文学者认为,其具有的首要特点是歧义和矛盾,是警察和囚犯相互协作,开展日常生活的生活方式。这是一种虚伪、谈判、权衡和充满不确定性的生活方式。
        在这个充满歧义和矛盾的刑法背景下,学者尝试着解释树立安全意识,以及参与到监狱工作成员的对话中,如何揭示囚犯的犯案动机,使其重获新生,到底有多困难。这个分析花了10个月,对丹麦开放式男性监狱进行了人种学研究。
        在这个研究期间,学者进行了非正式访谈,同时还观察工作人员与囚犯,工作人员之间,以及囚犯之间的互动。除此之外,学者还进行了半结构化的面谈,面谈对象是两个中层管理体系代表,一个是资深管理者,另一个是从19名囚犯和13名监狱管理人员中随机抽取的。
        学者认为,与其他地方一样,丹麦监狱的基础设施和劳动分工表现出理想的法制互动形式,很明确谁是看管者,谁是被看管者,而且根据社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差异,来对个人进行管理。虽然这种刑罚理想构建了监狱方和囚犯之间的互动,还同时存在着不同的现实情况、不成文的规定。这两种理念和做法表面上得以权衡和达成妥协,但只是暂时的,充满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James正在服刑期间,与大多数学者碰到的囚犯不同,在没有被刑事定罪前,他没有犯过罪。他说:“我努力对他们(其他囚犯)解释我没犯罪,他们觉得我背景不同。”
         学者问:“你说了这些?”
        他回答道:“是的,所以他们打我的脸或干类似的一些事,还不断制造各种言论和事端——因为觉得我是异类。我没有纹身或其他什么…因此,我告诉了他们‘我不习惯这种生活。’”
        学者又问道:“你害怕吗?”
        他说:“是的,当他打我的时候,我很震惊。”
        之后,James对欺负他的人说会报告给监狱方,并向管理人员汇报了情况。尽管她告诉James不是有更严重的情况,监狱方是不会出面的,但James回去却告诉室友自己已经报告了,这救了他自己。
        无论是从高度设防监狱转移过来,从拘留所过来,或是直接从家里来到监狱,学者所遇到的大多数囚犯,都在进监狱的时候,建立起了自己的社交网络,比James准备更充分。在服刑期间,大部分囚犯的适应感和安全感,在监狱的控制和排行,很大程度取决于在内部和监狱外的社交网络能力。这是一个终身服刑的囚犯Danial的经验之谈。
        犯罪网络和利益、个人才能、年龄和对关押的态度,都是囚犯拉帮结派的标准。除了保障个人的安全以外,他们还利用自己的社交网络进行社交和打发时间,分享关于监狱运转的正式、非正式信息。
        外面的现实社会对监狱而言也是强大存在,有助于囚犯之间网络、联盟和活动的塑造。因此,外面的社会也影响了囚犯与监狱方互动的方式,以及监狱方如何有效的干预和理解囚犯之间的事情。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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