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监狱系统政务(狱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03-23作者:省监狱管理局 编辑:省监狱管理局供稿单位:省监狱管理局 字体:[ ] 浏览次数:

苏狱【2015】79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方源集团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监,着力提升监狱工作公信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监狱系统政务(狱务)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务(狱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一)明确主动公开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省监狱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务(狱务)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抓好重点领域政务(狱务)信息公开。坚持将社会关注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服刑人员的通信、会见、计分考核的条件、程序等热点问题,作为监狱信息公开的重点。深入抓好监狱机关刑罚执行权力运行、监狱系统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狱机关执法等权力清单,推进监狱系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省局法制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及时对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读的宣传引导工作。政策解读要以通俗易懂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受众“听得懂”、“信的过”,进一步放大政策效果。省局适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深度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重要涉狱舆论,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监狱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发声、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予以回应,阐明政策,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涉狱舆论信息搜集力度,建立网上监测、快速发现机制,按规定及时回应、处置。

二、建设多渠道、多介质的政务(狱务)信息公开平台

(一)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平台建设。省局及各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分别由省局办公室及各单位办公室扎口管理,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要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全系统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推进监狱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促进监狱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要以主动做好监狱工作情况介绍、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重要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要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授权网站或官方微博发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要加强监狱机关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发言人网络,建立新闻发言人登记备案制度,加大新闻发言人培训力度,为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坚实人力保障。

(二)将门户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一是做好网站改版工作。结合省政府关于门户网站改版的新要求,年内对江苏监狱网进行升级改版,提高网站对公众服务需求的响应能力,更好的对外展示江苏监狱良好形象。二是加强网站互动功能建设。以信息服务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江苏监狱网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栏目功能,通过在线访谈、领导信箱、意见征集、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网络互动,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提供服务。三是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各单位要按照省局网站改版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发布本单位的政务(狱务)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的数量与质量。局机关各部门政务(狱务)公开“联络员”要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需在江苏监狱网公开的有关信息,提交审核后发布。要制定和完善信息发布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每周发布的信息量和及时性。

(三)拓展基于政务(狱务)信息发布的新媒体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加强江苏监狱政务微博管理,调研开通政务微信,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狱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相关信息,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要建立健全政务微博、微信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提升监狱机关社会沟通能力方面的作用。

(四)推进“962326”狱务公开热线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省局“962326”狱务公开热线服务功能,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热线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责任,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实现热线效用最大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一)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狱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务(狱务)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二)建立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立全省监狱政务(狱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各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政务(狱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分解落实统计工作任务,汇总本单位统计数据。每季度次月5日前,各单位办公室汇总统计本单位信息公开数据,填写《政务(狱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含纸质表和电子表)报省局办公室。电子表可于省局内网办公室子网页文秘工作栏目下载。

(三)加强政务(狱务)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工作,各单位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要配备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设备,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完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支持本单位人员参加省局或有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狱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级监狱机关对制作形成的各类文件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狱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机关的,应与有关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务(狱务)信息准确一致。

(四)强化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省局将对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特此通知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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