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108/2026-03279 | 体裁: | 公告 |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监狱局 |
| 文号: | 主题词: | ||
| 发文日期: | 2026-10-13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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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监狱2026-2027年度监管警戒设施零星维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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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监狱2026-2027年度监管警戒设施零星维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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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HD26049-05-ZCFW01。 1.2项目名称:溧阳监狱2026-2027年度监管警戒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万元。 1.5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评审采用折扣率形式,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折扣率,折扣率不得超过100%。 1.6采购需求:溧阳监狱2026-2027年度监管警戒设施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需承担预算单项在3万元以内(含本数)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区防攀爬网加固、监管区大门运行故障维修及监管区及周界其他涉及监管安全的警戒设施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请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00,登录(苏采捷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https://scj.51consult.cn),按照要求免费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并获取采购文件。平台服务费300.00元(费用一旦缴纳,任何情况不予退回)。 注:①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注册成功后,后续可以参与平台上发布的项目。②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必须在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9201511087,QQ:1475027123。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4.3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谈判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 7.2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电子响应文件应为已签章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若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相关不利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7.4发布媒介 本项目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江苏监狱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联系方式 (1)名称:江苏省溧阳监狱 (2)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社渚农场 (3)联系方式:薛主任0519-87593394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3)联系人:骆工025-83704009 8.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骆工 (2)联系电话:025-8370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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