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的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工作;对监狱提出的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建议进行审核,并依法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导监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承担依法审批、核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具体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负责受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指导监狱狱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