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108/2024-06620 | 体裁: | 公告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监狱局 |
文号: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4-10-22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高淳监狱关于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江苏省高淳监狱关于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淳监狱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高淳监狱-JY-2024-117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3.2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22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江苏省高淳监狱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场地进行火烧板铺设、教学楼南门进行维修更新等,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民营机构的,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供应商为非民营机构的,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说明: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7),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中标后,供应商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二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即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男性,且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须提供其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hsjtjyb@163.com) 3.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将响应确认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四)填写后发至hsjtjy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同时预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花山 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1)现场送达: 送达地址: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 送达联系人:吴晓霞 联系方式:025-57375730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快递方式: 快递地址:南京市高淳区 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 快递收件人:吴晓霞 联系方式:025-57375730 特别说明:供应商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推荐使用顺丰快递方式送达。邮寄送达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供应商须承担因邮寄产生的未及时送达、丢失等风险。采用邮寄送达的供应商需在将最终报价单独密封一并寄达。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花山 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谈判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因本项目为围墙内封闭施工,施工时间相对少,材料、车辆、工具进出非常不方便,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两份,包含一份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并编制页码。寄达的响应文件应将最终报价单独密封。 3.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4.政策功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方式:吴静海025-573755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霞 电话:025-57375730
江苏省高淳监狱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谈判文件-江苏省高淳监狱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发布稿】 附件2:江苏省高淳监狱教学楼南侧疏散场地改造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